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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18]231号),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2018p02等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 确定竞得人方式
1、2018p02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不设拍卖底价。
2、2018jp02、2018jp03地块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带总平图(限制性条款)拍卖,拍卖方式为“限地价、竞配建”,不设拍卖底价。
3、“限地价、竞配建”方式为: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以下简称“竞配建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关于竞配建面积移交要求详见出让文件中的出让合同。
三、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 关于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调控要求
(一)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商品房预售要求
1、2018p02地块允许竞得人分三期建设、分三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三期对外公开销售。其中,首期销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
2、2018jp02、2018jp03地块允许竞得人分两期建设、分两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两期对外公开销售。其中首期对外销售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
(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出让人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四)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五)竞得人不得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合作开发本项目。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出让合同,无息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11:30;
(三)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四)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内;
(五)电话:0592-5107708、0592-5107718。
六、 竞买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以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提供的出让文件为准,竞买申请人请自行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下载出让文件。
七、 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开始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30。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八、 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1、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均要求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总成交价款的50%,竞得人应在2018年9月28日前付清;第二期为总成交价款的50%,竞得人应在2018年11月19日前付清。
2、2018jp02、2018jp03地块的竞得人应在2018年9月28日前按时付清前期费用、在建工程费用、税费及轨道交通接口费,由竞得人直接支付给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竞得人应在2018年9月28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履约保证金。
九、 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8月29日